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唐山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线,以“法律政策落实年”为抓手,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依法依规落实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三个努力建成”作出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贡献,得到了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社科院退役军人政策落实评估调研组的高度评价。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树牢法治观念,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局党组坚持把加强依法行政作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调整后,局党组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扛起依法行政的政治责任。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依法行政全过程、各方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建立了学习、会议、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分析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形势,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具体实施目标、任务、要求及实施步骤。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素养
我们把强化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放在首位,通过借助学习强国、再启航、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采取邀请专家辅导、参加上级轮训、开设机关讲堂、“宪法诵读”等“线上+线下”的学习方式,落实“三会一课”、“每周集中业务学习日”等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严密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进一步强化宪法精神;全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素养;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规定,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自觉做到依法行政,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三)开展普法宣传,大力营造法治环境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注重质量,创新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充分发挥基层服务中心(站)教育阵地的功能,依托全市6438个市县乡村服务站,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退役军人、军属面对面宣传两部法律;结合全域双拥模范城创建,组织开展两部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六进”活动320余场,涉及50余万人;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的媒体,借助市中心区及各县区内出租汽车及公交车LED屏、商场大屏幕滚动循环播放两部法律宣传标语,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在“唐山发布”等官方平台,积极协调联系省委组织部“冀云”平台、充分利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网络普法宣传,在全市大力营造学法、尊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依法决策,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提升决策质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要求,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重大规划设计、重要政策调整和改革方案、重大项目设立实施以及对退役军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全部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退役军人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在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合同审查、信访事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中,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一年来,我们严格遵循法律要求、依据程序要求,出台了《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唐山市退役军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唐山市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实施办法》,高质量的回复了1起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坚持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管理公开透明,强化阳光政务。认真梳理涉及退役军人事务的32项行政权力事项,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公开权责清单、办理流程、运行过程和反馈结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执行的事项和信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回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行政事项办理全周期管理,全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做好政务诚信建设。规范信访、政务热线、“问政唐山”等办理流程,提高办件质量。建立了党组议事制度、主要领导“四不一末”制度、廉政谈心谈话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制度等制度,并公开了监督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监督。全年及时高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
三是坚持依法化解,推进问题化解。坚持“稳”字当头总方针,在全市扎实推进“三无”县创建和重复访治理,全市退役军人进京到部访量同比下降60%。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用足用好市委“乡镇(街道)联席会议、法务专班融合、提级调查处理、信法纪衔接”四项机制,健全完善了信息预警、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会商研判、包联稳控、驻京值守、督查问效闭环工作链条。持续强化包联稳控,灵活运用“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严格退役军人常态化包联和重点人员“五包一”工作制度,动态调整包联台账,绘制全市退役军人信访稳定风险隐患图,针对15类涉军重点群体,排查29大类重点群体、178个重点人员,逐一制定化解方案,一人一册、一案一档,全面落实包联稳控责任。推动案件攻坚化解,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处置”工作原则,按照“事要解决、变堵为疏”工作思路和“有理推断、有解思维”工作模式,以信访积案百日攻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对重点信访案件逐案厘清、依法定性,并督导指导属地县区、事权部门化解到位。今年以来,累计化解各类信访事项2221件,化解率97.4%,未发生规模性聚集访、个人极端访和舆论负面炒作事件,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党的二十大等一系列重要敏感节点均实现了“零进京”,全年进京到访实现了“零登记”。
(五)坚持依法服务,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遵循,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健全工作体系。
一是坚持权益至上,严格落实各项政策,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安置质量明显提高,接收安置32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到行政岗位17人、政法岗位8人、参公岗位7人,接收的31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286人,占比92%,全部提供编制保障,安置到国有企业24人,实现了安置质量“逐年提高、历年最好”。军休服务提档升级,以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示范创建为抓手,探索构建“开门办所、融入社会、资源共享”新模式,促成“军休+首佳养老”医养结合、“军休+三甲医院”特色诊疗、“军休+优质企业”社会化服务,军休干部服务水平有效提升,颐养环境进一步改善。落实中央三年移交方案,积极稳妥做好滞留部队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聚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新开展“翰墨书锦绣,丹青颂党恩”书画摄影作品展、“我身边的军休功臣”有奖征文、“不忘初心绽芳华”文艺汇演等文化活动。有序组织全国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截至目前,优待证建档立卡工作已全面完成。落实抚恤补助动态增长机制,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资金,高质量完成评残审定,全面落实走访慰问、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受奖喜报、设置优先通道、免费开放景点等优先优待举措,做到新兵入伍有人送、老兵回乡有人接、优抚对象有人帮、驻唐官兵有人疼,“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在唐山大地蔚然成风。
二是以“示范创建”为载体,建强服务保障体系,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层基础。在乡级以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圆满完成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创建基础上,进一步补短板、扬优势、创特色,打造任务饱满、运转流畅、充满活力的“退役军人之家”。创优服务机构,坚持“点上发力、面上扩展”工作思路,梳理规划397家村级服务站参加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推动高质量服务保障体系向基层延伸;好中选优确定42家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造精品工程,提标创造更好服务氛围,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深化“清单式服务、日志化管理”模式,规范化、标准化做好走访慰问、信息采集、优抚服务等各项工作,培育“双清单”服务高地。夯实信息基础,大力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便捷化、智能化、精准化,利用网络平台,全面刊登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地理位置、办公电话等信息,方便服务对象就近咨询。拓展信息和视频一体化平台功能,利用基层视频终端PAD应用召开各类视频会议500余次。特别是今年疫情期间,远程连线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为退役军人解析政策、视频答疑,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退役军人少跑腿。倾心帮扶服务,全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累计救助困难退役军人1109人,发放关爱基金415.59万元。常态化上门走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6227人次,扎实开展“幸福天天来敲门”“情暖燕赵——关爱退伍老兵”等帮扶活动,用心用情用力把退役军人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化解在“家门口”。
三是突出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抓实“一号工程”,打造服务退役军人成长成才成功的强大引擎。聚焦稳经济稳就业工作要求,探索“教育培训+线上线下招聘+权威推荐+自主就业创业”服务模式,动态完善“四本台账”,做实“三抓三有”,精准开展就业推荐和创业指导,经验做法被退役军人事务部转发推广,得到卫东书记肯定性批示。没技能的抓培训,让其有岗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凭借全国首家退役军人教育学院和“行业支持联盟”等平台,开设消防设施操作员、汽车服务、电工、格斗健身教练等9个热门专业。同时,深化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为346人提供“教培先行、岗位跟进”服务,实现参与率、合格率100%、就业率98%的目标任务。有技能的抓推荐,让其有舞台。深挖就业渠道,协调二十二冶、河北天柱钢铁集团、兵之初集团等16家企业提供1126个就业岗位。全年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33场,服务退役军人9000余人次,促成初步就业意向2457人。落实“三个比例”,事业单位累计录取退役军人218人、国有企业定向招录181人、公安辅警入职221人。落实对口援建,累计推荐110名退役军人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有本事的抓扶持,让其有作为。梳理创新创业“一揽子”政策,依托“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激励退役军人创新创业。选聘51名导师在村(社区)一线为退役军人开展创业巡诊活动,协调创业场地2827平米,驻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体95家。筛选乡村振兴项目27个,推荐省级试点5个、市级试点11个,培育兵哥果菜创办人刘瑞、滦南县李志刚、鱼菜共生生态富农带头人李瑶、云天漫步小镇创始人许国营、农旅文养有机水稻种植创始人赵志永等一批乡村振兴“带头人”和“兵支书”致富能手,带动解决退役军人就业300余人,辐射带动村民就业近万人。
四是巩固深化双拥共建,擦亮唐山特色品牌,拥军崇军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深化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成果,把握双拥共建纳入我市“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的契机,持续推进“全域创建、全面达标”工程。坚持压茬推动、有序开展,春节、“八一”期间市四大班子领导带头,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广泛参与,走访慰问部队149支次,慰问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63.15万人次,赠送慰问品(金)1667万元。进一步扩充“双清单”服务事项,推进唐山舰“海上唐山文化站”建设,提高拥军支前保障水平。拓展社会化拥军,创新开展社会拥军单位“公开承诺、亮牌服务”行动,打造“五个一批”标杆性示范点位184个。市县爱国拥军会促进会新发展企业会员3850家,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拥军行、关爱基层官兵万里行、边海防结对共建等活动,引领社会各方力量投入爱国拥军行列,经验做法先后在学习强国、《中国双拥》、冀云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推广。整合全市“报网微端屏”宣传资源,开展社会面宣传,每日开展立体化、多元式宣教68.32万次。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选树宣传“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双拥人物”“最美军嫂”及提名人选各20名,打造身边可敬可学的典型模范。积极响应全市抗“疫”倡议,组建志愿服务队688支,吸纳退役军人1.4万名,深入一线开展专业消杀、医疗健康、心理辅导、执勤检查、物资运输等工作,唐山市退役军人战“疫”志愿服务团队荣获全市第三批“最美抗疫集体”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队伍力量还较为薄弱。目前,我局虽然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但缺少专业法律资质人员,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
二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加强。送法上门服务开展的不经常,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对重点群体的普法还不够深入,还宣传效果与预期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2023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强化法制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质量,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一是做好普法宣传。依托“两站两中心”,常态化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的宣传,结合欢迎老兵返乡,在全市系统开展“迎老兵送法律”普法宣传。
二是抓好队伍建设。以完善学法机制和提升普法队伍素质能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提升服务意识。持续深化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系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全市系统依法履职能力素质。
三是建强法律服务体系。抓好市、县、乡三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做到有场地、有标识、有机制、有台账,及时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家属开展司法救助。根据退役军人工作需要,协调市社保、医保、司法等部门,在全市组建退役军人工作专家库;认真梳理退役军人诉求,编印退役军人政策实用手册,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四是提升依法服务质量。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相关配套法规的落实,强化移交安置、褒扬抚恤工作的法规刚性,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量,切实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尊重。
五是依法化解信访矛盾。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办好网上信访,依法做好矛盾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无越级上访、无集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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