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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消防员招录退役军人2000人

发布时间:2024-07-08 17:02:00 来源:应急管理部、一号哨位


近日

应急管理部发布公告

正式启动2024年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消防员招录工作

退役军人可享就业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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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公告显示

招收退役士兵2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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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共计划招录

消防员6000名

其中

高校应届毕业生3000名

退役士兵2000名

社会青年1000名

具体的招录计划表

每个省(市)计划指标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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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工作

全国各地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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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1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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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

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优秀业务骨干可通过招生考试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培养,毕业时按有关政策,实行多种方式就业。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根据干部补充需要,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公务员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退出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