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咨询:人民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评定为“因公牺牲”?
留言时间:2021年4月15日
答复时间:2021年4月16日
答复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处
答复内容:人民警察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1)在执行任务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2)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3)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4)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5)其他因公死亡的。
人民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边海防执勤或者执行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